关于2024年普陀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(上半年)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.03.11      浏览量:31

​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,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,吸引和集聚高层次人才来普陀区创新实践,助力普陀建设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新高地,现组织开展2024年普陀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(以下简称“创新实践基地”)科研项目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.注册地、税管地均在普陀区的企事业单位,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;
2.主营业务符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;
3.具有较强技术实力,能结合单位的发展战略,提出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的研究项目。所提出的研究项目有利于单位的技术进步和创新,也有利于培养和造就高层次的科技和管理人才;
4.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,经营管理状况良好,有较好的经济效益,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、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。
二、申报程序
(一)项目申报
企事业单位应填写《创新实践基地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》(附件1),同一单位可提交多个项目进行申报。对于首次申报项目的单位还应提供以下材料:
1.《申请入驻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》(附件2)
2.营业执照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3.单位近年来取得的主要成果、科研人员职称证明材料等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(复印件加盖公章)。
以上材料需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三套和电子版一份。
(二)项目评审
区人社局根据项目申报情况,对单位资质、科研能力及项目的技术含量、创新性、可行性等进行审核评估;必要时,将邀请有关专家参与评审。
(三)项目发布
由区人社局向高校、科研院所等发布项目需求,达成合作意向的,即可列入拟立项名单。
(四)项目立项
区人社局将拟立项名单报市博管办备案,经核准同意,即正式立项。
(五)授牌入驻
首次立项成功的单位,授牌“上海市普陀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入驻单位”
三、入驻单位职责
1.根据项目期限和参与研发方式不同,可招收在站研发型博士后人员或全职研发型博士后人员,并根据项目难度和研究计划,确定项目研究周期,一般为1-2年(在站研发型)或2-4年(全职研发型)。
2.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、创新实践基地签订《创新实践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书》,明确各方的权利、义务以及工作目标、课题要求、合作期限、知识产权及科研成果归属、人事管理责任、违约责任及其他未尽事项。
3.与博士后人员共同签订《创新实践基地项目计划任务书》,作为项目验收评审的依据。
4.建立博士后人员的管理与考核制度,包括博士后人员招收、日常管理、项目考核等。
5.对博士后人员的科研能力、学术水平和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严格的评估、考核,并对其个人品德、职业道德进行考察。
四、扶持政策
1.市级政策支持
市博管办对进入创新实践基地的博士后人员,根据当年博士后经费安排,提供部分日常经费资助。全职研发型博士后每位资助1-3万元,在站研发型博士后每位资助1万元。
2.区级政策支持
(1)经费资助。基地入驻单位,首次招收博士后人员的,给予15万元资助;新招收全职研发型博士后人员,给予10万元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。
(2)安居保障。基地入驻单位的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可提供3000元/月的人才租房补贴。
(3)出站创业奖励。对博士后人员出站后,在普陀注册、创办科技型企业,经认定,符合普陀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,给予20万元创业奖励。
(4)出站就业补贴。对出站选择留(来)普陀工作,且首次择业与普陀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(聘用)合同的博士后人员,给予10万元补贴。
五、有关要求
1.请对照申请条件认真准备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,保证各项材料内容真实有效。
2.请于2024年4月15日(周一)前,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。
材料邮寄地址:普陀区铜川路1321号3号楼910室,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 
电子邮箱:shptrc@163.com
电话:52564588*2575  52823775
附件:
1.《创新实践基地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》
2.《申请入驻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》

园区咨询方式:
冯老师、刘老师
021-51030288-8002/80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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